警方通報稱,“Hằng Du Mục”商標由知識產權局核發註冊證,註冊人為阮功好,系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功好將該商標交由女兒、TikTok創作者阮氏泰恆(即Hằng Du Mục)直接經營。孫鵬是阮氏泰恆的前夫,兩人自2022年起曾共同經營紅棗生意。
據警方說法,離婚後孫鵬自行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生產、經營帶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紅棗。執法人員在由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該公司倉庫——新山坊新山街45號——進行檢查,發現28,794公斤(近29噸)原產中國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未能提供證明合法來源的發票和憑證。警方估算涉案貨值約15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