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已對一名中國籍男子採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經授權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標經營紅棗產品。據越南電視臺報道,市公安局經濟警察科於10月18日作出立案決定、對嫌疑人立案並實施臨時拘留。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是Sun Yupeng,中文名孫鵬,1976年出生,中國國籍。警方對其適用的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依據是《刑法》第226條第2款。該條款針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商標侵權行為,具體量刑檔次由司法機關依案情認定。

警方通報稱,“Hằng Du Mục”商標由知識產權局核發註冊證,註冊人為阮功好,系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功好將該商標交由女兒、TikTok創作者阮氏泰恆(即Hằng Du Mục)直接經營。孫鵬是阮氏泰恆的前夫,兩人自2022年起曾共同經營紅棗生意。

據警方說法,離婚後孫鵬自行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生產、經營帶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紅棗。執法人員在由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該公司倉庫——新山坊新山街45號——進行檢查,發現28,794公斤(近29噸)原產中國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未能提供證明合法來源的發票和憑證。警方估算涉案貨值約15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