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8日下午舉行分組討論,議題為經濟社會形勢與預算。山羅省與芹苴市國會代表團所在的第8組討論了組織機構的完善、分級分權以及削減中間層級等問題。越共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維玉在發言中表示,越南已主動有效應對“前所未有”的變化,初步評估顯示應對措施取得很好結果,多項發展指標為數十年來最高。
阮維玉同時指出當前分級分權存在三類明顯狀態:一類是“能夠落實的分級”,即涉及民眾和企業的手續有明確產出、辦理成功;一類是“已分級但仍須請示上級”,工作處理仍依賴上級,原因包括對基層執行能力的評估尚不充分或其他條件障礙;還有一類是“已分級但不產生工作”,源於未按四類空間區域(特別都市區、都市區、平原地區和山區)靈活適用指導,導致分級規定與各地基層政府的實際任務不符。
針對上述情況,阮維玉提出按“中央發揮創造作用;省級審查、分工、聯結和協調;鄉級直接組織實施”的模式明確職能邊界。他建議徹底落實“地方決定、地方實施、地方負責”的分級分權原則,已分級的事項須分級到底,確保能夠徹底解決問題。
在人事安排上,阮維玉強調崗位設置須依據職能和任務確定,不能以現有編制數量為計算基礎,而應直接依據各級、各塊的功能與職責。他還提出按區域計算工作量,併發揮私營部門的作用;各地須按四類空間區域的特點徹底分級,全面審查並削減中間環節或職能交叉。他以教育行業近期精簡和收縮歸口單位的經驗為例,稱這是寶貴的實踐例證。
阮維玉表示,堅持落實這些措施是穩定政治系統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關鍵,有助於基層具備足夠條件和能力,在新階段有效執行經濟社會發展任務。
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維玉(圖:國會)
10月18日下午第8組討論現場(圖:國會)
10月18日,越南國會分組討論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結果、2027年計劃及預算與公共投資;會前聽取政府關於國際協議法修訂草案、刑法修訂草案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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