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特別消費稅法(修訂)草案的採納、解釋和修改提出了意見。
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買在報告中提出,有代表建議規定功率超過24,000 BTU至90,000 BTU的空調才徵稅。
採納代表意見,常務委員會同意起草機構的提議,規定功率超過24,000 BTU至90,000 BTU的空調屬於徵稅對象。
因此,功率24,000 BTU及以下的空調和功率超過90,000 BTU的空調將不徵稅。
關於汽油的特別消費稅,審查機構同意長期來看,需要研究同步修改特別消費稅和環境保護稅的方案。
這樣可以對這一商品合理徵稅,符合國際慣例。
在當前階段,當我們正在實施同步措施以有效履行越南政府在COP26會議上的承諾時,除了徵收環境保護稅外,對汽油徵收特別消費稅在當前階段仍然是必要的。因此,審查機構請求保持草案不變。
國會副主席武洪成隨後表示,對空調徵稅的目的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這是導致地球變暖和全球氣候變化的原因。
然而,這是必需品,應該取消對這一商品的所有特別消費稅。因為現在氣候變化,如果沒有空調,生產和商業活動就無法進行,人們也無法工作和生活。
他表示,已經有代表提議只對空調中使用的技術徵稅。如果技術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低,徵稅就低;如果溫室氣體排放量高,徵稅就高…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黃清松表示,規定功率超過24,000 BTU至90,000 BTU的空調屬於徵稅對象,已經解決了大多數空調用戶的願望。因為目前普遍使用的空調功率在24,000 BTU及以下。
他同意應該研究取消對空調的特別消費稅的意見。其中,可以轉向對造成環境汙染的技術和設備徵收環境保護稅。
財政部副部長高英俊隨後解釋說,功率低於90,000 BTU的空調使用廣泛,電力消耗大,是導致地球變暖的因素之一。許多國家申請許可幾年才能安裝空調。
他表示,採納上次會議的意見,起草機構已經調整了徵稅範圍,從功率18,000 – 90,000 BTU的類型。然而,還有許多意見,特別是建議進一步審查功率24,000 BTU及以下的組別。
根據審查機構的意見,起草機構已經提出了新的採納方案,即功率24,000 BTU及以下的空調將不調整,即不徵稅。
關於具體數據,高英俊表示,根據當前方案,總稅收為2,800億越南盾。如果對18,000 – 24,000 BTU的組別進一步免稅,每年將減少840億越南盾。
然而,他認為這一數字將隨著市場根據稅收政策的調整而變化。
如果18,000 – 24,000 BTU的空調免稅,有需求安裝35,000或40,000 BTU空調的消費者可能會轉向安裝兩臺較小的空調以避稅。因此,對預算的影響可能比當前數字更大。
潘文買提出意見:儘管汽油、空調是必需品,但仍應鼓勵節約使用,“越少越好”。
他表示,即使是使用最現代技術的空調也會排放。因此,建議認真考慮轉向對這些商品徵收環境稅的方案。
他說,正確、充分和透明地計算環境稅將有助於增加說服力和社會共識。
他指出,長期來看,需要仔細研究特別消費稅法與環境保護稅法之間的關係,以便設計出更合適、更有效的調節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