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第二區域分行已向胡志明市和同奈省的商業銀行總行及分行發出公文,要求落實國家銀行關於降低利率水平的指示。該分行表示,將通過現行統計報告制度,加強對2026年最後幾個月新發生交易平均利率數據的跟蹤,以監督商業銀行實質下調存款和貸款利率的成果,依據是實際發生交易數據,而非僅看掛牌利率。

這一要求旨在執行國家銀行行長此前的部署。2026年10月18日第9608號公文和10月19日的會議中,行長已要求商業銀行堅決採取措施,實質降低存款和貸款利率;10月21日第9736號公文進一步就降低利率水平作出指示。第二區域分行據此要求各銀行在全系統及所有銷售渠道傳達落實。

在存款利率方面,商業銀行須使2026年最後幾個月新發生、期限6個月及以上交易的平均存款利率,較本行2026年10月11日至20日報告期的水平至少下降0.5個百分點。公文明確了降幅和對照基準報告期,作為監管機構逐家跟蹤落實結果的依據。

第二區域分行強調嚴格執行國家銀行指示。若商業銀行未落實,監管機構將採取嚴肅處理措施,包括考慮下調或分配較低的信貸增長指標。各商業銀行須執行交辦任務,並就遵守監管指示對法律和有權機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