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制定計劃,部署落實修訂後的《越南境外勞務法》。該法於2026年8月24日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非常會議上通過,編號22/2026/QH16,自2027年3月1日起施行。計劃明確各部門、地方在宣傳、配套法規制定、機構人員安排和數據系統建設等方面的任務與時限,要求配套文件與新法同日生效,避免境外勞務管理出現法律空白。
根據計劃,內務部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政府提交新議定,取代2021年第112號議定和2025年第372號議定,並同步發佈取代此前勞動部門相關通知的部級通知,兩項文件均須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2027年第一季度,內務部還將發佈境外勞務數據庫相關通知。計劃同時要求審查、修改與廢止相關法律文件,使其與新法銜接。
新法將部分職權下放給省級和鄉級政府。計劃要求省級人民委員會指導勞動專業機構安排公務員、業務流程和保障條件,在現有編制內接收新任務,不新增機構和牽頭單位;鄉級則設立接收窗口,公開企業勞務準備通知,對照內務部公佈的持牌企業名單進行核查,並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或移交有權機關。上述安排鬚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
在數據管理方面,內務部將牽頭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外交部、越南社會保險及各省市,按新法升級數據庫,以編號對勞務人員從準備、選拔、出境、在外工作到回國的全過程進行管理,並升級央地兩級通知接收和行政審批功能。計劃要求關鍵功能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並測試,2027年及以後繼續擴展數據連接與共享。
宣傳工作由內務部牽頭,會同司法部、外交部及省級人民委員會編寫材料,介紹新法基本內容和新增要點,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內務部及各部門地方網站、媒體和數字平臺傳播,並直接面向勞務企業、事業單位、勞務人員及家庭,重點覆蓋勞務輸出集中地區、少數民族和山區。宣傳內容還包括幫助勞務人員識別風險、防範詐騙、瞭解規定費用及反映訴求渠道,並通過越南駐外代表機構向海外越南勞務人員普及。相關工作自2026年第四季度起持續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