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簽發計劃,部署落實修訂後的境外勞務法。政府副總理范氏清茶於2026年10月17日簽署第2001/QĐ-TTg號決定,要求相關指導文件與法律同步出臺,並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境外勞務人員數據庫建設。

該計劃針對的是第22/2026/QH16號法律,即《越南勞動者按合同赴境外工作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計劃明確七項任務,包括宣傳普及法律、制定實施細則、清理相關法規、健全地方承接權限下放的機構與人員、建設並升級勞務人員數據庫、開展專題培訓,以及跟蹤檢查法律執行情況。

在機構安排上,省級人民委員會被要求調整勞動領域專業機構,在現有編制總額內安排人員承接新下放任務,不新增機構或牽頭單位。鄉級人民委員會需設立接收窗口,公開企業勞務儲備通知,對照內務部公佈的持證企業名單進行核查,並對違規行為按權限處理或移交有權機關。

數據庫建設由內務部牽頭,會同財政部、科技部、外交部、越南社會保險及各省市推進。按計劃,數據庫將以編號對勞動者從勞務儲備、選拔、出境、境外工作到回國的全過程進行管理,並升級央地之間的通知接收和行政手續辦理功能,同時保障信息安全並開展事後檢查。

時間安排上,法律宣傳普及從2026年第四季度起持續開展,重點覆蓋勞務輸出人數較多的地區、少數民族和山區,內容包括識別風險、防範詐騙、規定費用及反映訴求渠道,並通過越南駐外代表機構向海外越南勞動者群體普及。行政手續公開和數據庫關鍵功能的完成、測試期限均為2027年3月1日前,數據庫連接與共享的擴展則在2027年及以後繼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