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國際公共治理年度論壇上,越南多名學者和政府機構代表討論人工智能如何用於國家治理、提升公共服務質量。討論的重點不是是否使用AI,而是如何掌握技術並使其適配越南的管理實際。

胡志明國家政治學院技術與數字化轉型中心主任陳光耀表示,當前的挑戰不在於擁有數據,而在於能否分析數據、識別異常和瓶頸,並把數據轉化為服務決策的信息。他提出,越南需要發展越南語語言模型能力,對AI進行本地化和個性化,使其理解越南的語言、文化和管理運行特點。

報道提到,越南已通過至2030年國家戰略(第127/QĐ-TTg號決定)、人工智能法、數據法、個人數據保護法及相關規定,逐步完善AI法律框架,為AI發展和應用提供依據,同時要求保障信息安全與民眾權益。

內務部信息技術中心副主任黎青松提出三點注意事項:AI須與實際工作結合,否則幹部難以形成日常使用習慣;提問技能是應用AI的關鍵;越南語數據若不夠豐富,AI回答難以滿足需求,用戶可能回到傳統工作方式。

香港大學學者Vincent Wong認為,越南應主動但謹慎地應用AI,從基礎問題入手,權衡收益、成本和風險。他提出,對能自主執行任務的AI系統,須嚴格控制對系統、數據和資源的訪問權限;擴大數據收集和使用時,須確保法律上的相稱性並尊重民眾合法權益。

行政與公共治理學院副院長黃玉海表示,AI可以增強思維但不能替代思維,使用者須核查結果並對最終決定負責。在重要領域,人仍須是AI參與產品和決定的最終控制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