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據律師信息,在上訴庭審開始前,前FLC主席鄭文決家族已“兌現承諾”,徹底彌補了操縱股市、欺詐侵佔財產案件的全部後果。
鄭文決妻子額外繳納超過1400億
黎氏玉蝶(鄭文決的妻子)及其親屬已額外繳納1400億,以彌補鄭文決在操縱股市、欺詐侵佔財產案件中的後果。
根據收據,上述款項由鄭文決家族於6月5日在河內民事執行局繳納。
因此,包括親屬已繳納的1072億用於彌補鄭文決三兄妹的後果,至今前FLC主席家族已總共繳納超過2472億。

根據初審判決,審判委員會要求鄭文決及其兩個妹妹賠償並上繳國家財政2470億。
根據黎氏蝶向上訴審判委員會提交的申請,鄭文決家族徹底彌補案件後果的行為已明確表現出責任感、求實態度和彌補後果的誠意,視此為對股東、投資者和社會的真誠道歉。
律師信息還補充說,不僅鄭文決及其兩個妹妹已繳納全部彌補後果款項,涉案法人BOS證券股份公司也已完成初審判決要求繳納的全部款項。
根據收據,6月6日該公司代表已在河內民事執行局繳納超過42億。
上訴庭審自6月17日開始
此前,河內高級人民法院剛剛決定重新開庭審理鄭文決關於“操縱股市、欺詐侵佔財產”案件的上訴請求。
根據決定,上訴庭審預計於6月17日開始,持續5天。
截至目前,已有近50名律師參與為被告辯護,並保護被害人、相關權利和義務人的合法權益參加即將到來的上訴庭審。
根據決定,有25名被告提出上訴被提交上訴審理,法院傳喚全部50名被告到庭。
此外,有134名被害人和396名相關權利和義務人提出上訴,要求上訴法院重新確定賠償金額,並重新考慮初審判決中的一些內容。
其中,鄭文決提出上訴請求減輕刑期,並考慮減輕民事責任。初審法院以欺詐侵佔財產、操縱股市罪判處其21年監禁。
鄭文決的兩個妹妹鄭氏明慧(FLC集團會計部門員工)和鄭氏秋娥(BOS證券公司副總經理)提出上訴請求減輕刑事責任,其他22名被告請求減輕刑罰、請求緩刑、請求解除財產凍結等。
鄭氏明慧被初審法院判處14年監禁,鄭氏秋娥被判處8年監禁。
在上次開庭的上訴庭審中,鄭文決向審判委員會提交申請,表示將動員親屬、朋友的資金,並請求出售被查封的財產,以徹底彌補2400億的案件後果。
他的妻子也向法院提交申請,根據國會2024年11月28日的第164號決議,關於在刑事案件的調查、起訴、審判過程中處理物證財產的試點,以決定出售、轉讓全部被查封財產以彌補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