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多個公寓小區的地下停車位長期處於滿位狀態,居民不得不將車輛停放到小區外的停車場,或臨時停靠在路邊空地。守德市協平坊居民Đ.M.H表示,近一兩年他所住公寓擁有汽車的住戶明顯增加,地下車庫已不夠用,不少人只能把車停在樹下或空地上,任憑日曬雨淋。
外租車位的費用普遍高於小區地下車庫。H說,他曾以每月150萬越南盾在距公寓約50米的一處停車場租下7座車車位,而地下車庫每個車位僅80萬越南盾。該停車場只用農用網布遮頂,雨後車身仍沾滿泥汙和灰塵。按他的算法,一年下來比停在地下車庫多支出約840萬越南盾,保管條件卻更差。
車位緊張並不只出現在地下層數少的公寓。在胡志明市以安市(Dĩ An)Kha Vạn Cân路一處公寓,居民V.T.T說,該樓雖有兩層地下車庫,目前仍有約140人次登記排隊等候汽車車位,後來買車的住戶幾乎不知道何時能輪到自己。他說,以目前約140個候補名額計算,可能一兩年內都未必能停進地下車庫。
在等待期間,T把車停到距家約100米的停車場,每次取車、還車都要多花步行時間。他所在公寓地下車庫每月收費約90萬越南盾,外部停車場最初收120萬越南盾,車位接近滿員後,最後剩餘的位置漲到每月150萬越南盾,比地下車庫高60萬越南盾,相當於每年多付約720萬越南盾。
報道還提到,胡志明市舊邑郡(Gò Vấp)Phan Văn Trị路末端一處公寓小區的開發商,為每個地下汽車車位開價5億越南盾,引發居民不滿和爭議。按照現行建築規範,住宅項目須按獲批設計安排最低停車面積,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套住房配有一個汽車車位;地下車位數量在工程完工時基本固定,而住戶購車數量可能逐年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