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對興隆II製衣股份公司總經理杜遠芳和會計長阮氏碧以走私罪立案起訴並實施羈押。該決定依據《刑法》第188條第3款作出,調查機關表示正在擴大案件調查範圍。

案件源於2026年8月21日的一次行政檢查。興安省工貿廳市場監管第九隊與省公安廳經濟警察第四隊聯合檢查兩輛運輸車輛,暫扣14,050公斤布卷和2,528公斤人造纖維,原因是貨主在當時無法提供合法發票憑證。

經核實,這批貨物屬於興隆II製衣股份公司,公司地址位於興安省山南坊高舍村。調查認定,上述原料是公司用於生產出口服裝的進口加工原料,依法享受免稅並受海關監管。但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庫存輔料後,未按規定和與外國合作伙伴簽訂的合同內容,擅自將這批原料在國內市場銷售。

市場監管第九隊認為案件有犯罪跡象,於8月27日將全部案卷和暫扣物證移交興安省公安廳經濟警察處調查警察機關,要求依法繼續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