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在第389/2026/NĐ-CP號法令中明確,未滿18歲者不得參與彩票兌獎活動。根據該法令,組織向不符合條件者出售彩票的,將被處以2000萬至3000萬越南盾罰款;個人違規的,罰款為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
《人民報》2026年10月19日的報道以視頻形式呈現了這一規定,並指出向未滿18歲者售彩可能面臨最高3000萬越南盾的處罰。報道未提及該法令的生效日期,也未說明處罰程序由哪一機關執行。


越南政府在第389/2026/NĐ-CP號法令中明確,未滿18歲者不得參與彩票兌獎活動。根據該法令,組織向不符合條件者出售彩票的,將被處以2000萬至3000萬越南盾罰款;個人違規的,罰款為1000萬至1500萬越南盾。
《人民報》2026年10月19日的報道以視頻形式呈現了這一規定,並指出向未滿18歲者售彩可能面臨最高3000萬越南盾的處罰。報道未提及該法令的生效日期,也未說明處罰程序由哪一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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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第389/2026號法令自11月30日生效,向不符合條件者售彩組織最高罰3000萬越盾、個人減半,違規購彩者亦可被罰,偽造塗改彩票最高罰1億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