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由農業與環境部起草的摩托車尾氣控制規定實施時間表的意見,越南註冊檢驗局認為,從2027年初開始在河內和胡志明市對所有摩托車進行尾氣檢測,由於這兩個城市的摩托車數量遠超過檢測機構的能力,因此不可行,會導致交通擁堵。
越南註冊檢驗局提議推遲時間表,不是從2027年1月1日開始在河內和胡志明市對所有摩托車進行尾氣檢測,而是從2027年7月1日開始對2008年之前生產的摩托車(尾氣標準等級1)進行檢測。從2029年7月1日開始,對2016年之前生產的摩托車進行尾氣檢測(適用等級2);從2032年1月1日開始,對2026年之前生產的摩托車進行檢測(等級3)。
其他直轄市(海防、峴港、順化、芹苴)將實施與河內和胡志明市類似的規定,但時間表推遲一年。其他地區將從2029年1月1日開始對2008年及之前生產的摩托車進行等級1尾氣檢測,從2031年1月1日開始對2009年及之後生產的摩托車進行等級2檢測。

越南註冊檢驗局評估,根據提議的方案,在時間表的前兩年,基本上可以滿足所有地區居民的檢測需求。
規定尾氣標準逐步提高,以便高人口密度城市的居民有時間修理、升級或更換摩托車。尾氣標準低、無法滿足大城市要求的摩托車可以到人口密度低的農村地區使用。在頒發摩托車尾氣檢測證書時,檢測機構需要明確摩托車的尾氣標準,以便居民瞭解並正確使用允許的地理區域。
註冊檢驗機構還提議各地動員資源支持低收入群體更換使用多年的摩托車,當這些摩托車無法滿足當地尾氣標準時。財政部將出臺稅收和費用優惠政策,支持居民更換摩托車和發展尾氣檢測機構。
此前,根據農業與環境部提議的時間表,河內和胡志明市將從2027年1月1日開始進行尾氣檢測。從2028年1月1日開始,適用於海防、峴港、芹苴、順化等4個直轄市的摩托車。從2030年1月1日開始,適用於其他地區。
對於2008年之前生產的摩托車,檢測時適用等級1尾氣標準;2008年至2016年生產的適用等級2;2017年至2026年生產的適用等級3…
越南註冊檢驗局評估,為了服務於農業與環境部草案中的摩托車,河內市需要增加340個尾氣檢測機構,胡志明市需要增加400個,相應地需要增加700多名3級及以上註冊檢驗員,700多臺尾氣分析設備。然而,註冊檢驗員資源有限,尚未有政策鼓勵檢測機構投資設備,因此未能激勵他們投資。同時,摩托車尾氣檢測管理軟件需要12-18個月的時間來實施。
全國現有超過7000萬輛摩托車,其中1970萬輛是2008年及之前生產的;2150萬輛是2009年至2016年生產的;2350萬輛是2017年至今生產的。其中,河內和胡志明市的摩托車數量全國最多,分別為560萬輛和860萬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