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10月17日決定,對以裴文長為頭目的製售假藥團伙10名嫌疑人提起公訴,罪名是“生產、買賣假藥”。政府電子報10月19日刊出這一消息。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乂安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與新梅坊公安通報,新梅坊公安此前掌握到1996年出生、居住在新梅坊的裴氏春在網絡上買賣假藥,遂將線索和材料移交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核查。6月2日,警方在證據材料齊備後緊急搜查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地點,查獲與特效鼻炎、過敏性鼻炎藥品經營相關的多件物品文件,以及79瓶成品藥。警方認定裴氏春直接參與了這個由1972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金成鄉的裴文長領導、活動範圍遍及全國多省市的製售假藥網絡。
6月4日,新梅坊公安配合經濟警察處緊急搜查裴文長在海防市金成鄉的住所和工作地點,發現並查獲與生產、買賣鼻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藥品相關的物品文件和大批成品藥。調查認定,裴文長直接組織生產假藥:他利用生父的職業聲譽,購入各類草藥、西藥以及機器設備,在家中自行生產對外宣稱可治療鼻炎、過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產品。生產過程中不遵守流程,成分也未精確計量,他將西藥與藥材混合後包裝貼標,虛假宣傳產品系按“祖傳秘方”100%由草藥製成。
為讓產品迅速進入各地市場,裴文長還與網絡上有影響力的人員(意見領袖、頁面和群組管理員)勾結,搭建廣告和分銷體系。下線從裴文長處取得貨物後繼續分裝、包裝,自行印製標籤、投放廣告再轉售給消費者牟利。警方認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長等人通過這一體系向全國數千名顧客銷售鼻炎、過敏性鼻炎藥品,非法獲利約50億越南盾。搜查中,執法部門查獲2萬瓶藥品、100多公斤製藥原料、2臺磨藥機、1臺工業烘乾機以及8.5億越南盾現金。
乂安省公安廳在通報中提醒民眾提高警惕,謹慎選擇和使用藥品、保健食品,尤其是社交媒體上廣告推銷的產品;不要輕信誇大功效的宣傳或因貪圖便宜而購買,在未核實來源、產地和質量前不應自行購買使用。警方建議選擇獲准流通的產品,在合法、信譽良好的經營場所購買,發現可疑跡象時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