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正在調查一起涉及虛假廣告與非法發票的刑事案件,並公開徵集曾購買、使用相關產品的客戶提供信息。案件涉及的產品包括“Loramen plus”“Loramen plus噴霧液”和“Loramen皮膚香噴”,警方認定這些產品被宣傳為具有延長性行為時間、增強男性生理能力等功效。
據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通報,案件發生在天富商貿進出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調查方向包括“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非法發行發票”以及“欺騙客戶”。阮氏香(1999年出生,人稱“香老師”)與若干相關人員被認定製作併發布上述產品功效的不實廣告內容。
警方表示,這些廣告內容存在使客戶對產品實際功效產生誤解的跡象,進而下單購買和使用。為服務調查和依法處理案件,調查機關要求已購買、使用上述產品的客戶主動聯繫並提供相關信息和材料。
調查機關還要求受害人提供與上述產品有關的文章、廣告內容副本,以便核實和收集證據。信息可寄送至河內市義都坊阮文宣街62號河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聯繫人為調查員阮春玉,電話0947.235.813。
河內市公安偵查機關已對阮氏香(“香老師”)等人立案,指其虛假宣傳Loramen Plus等產品功效,公開徵集購買使用者提供廣告材料。
- 河內警方就Loramen Plus產品虛假廣告案徵集購買者
- 河內警方就Loramen Plus虛假廣告案徵集受害人
- 河內警方就Loramen Plus虛假廣告案徵集受害顧客
- 河內警方就Loramen Plus產品虛假廣告案徵集受害客戶 (本文)
- 河內警方就Loramen Plus虛假廣告案徵集受害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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