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職能部門10月18日對古街區內8家餐飲店作出行政處罰筆錄,指其將加工食品產生的廢水潑灑到人行道、排入路面。檢查涉及陳日暐街、行豆街、馮興街、東門街、缽場街、行帆街和阮文素街等路段。
人民報報道,8起案件中3起屬於第二次再犯。相關行為包括將食品初加工廢水倒上人行道、把髒水排向路面以及不按規定地點丟棄垃圾。報道稱,廢水產生難聞氣味,使路面汙髒溼滑,垃圾則讓街區環境顯得凌亂。
報道指出,古街區商業、出行和觀光密度高,上述違規影響居民日常生活、遊客體驗以及首都形象。處罰依據為政府關於環境衛生領域行政處罰的第45/2022/NĐ-CP號法令,以及河內市人民議會規定本市部分環保違法行為罰款額度的第08/2025/NQ-HĐND號決議。
報道稱,近期河內公安力量和坊、鄉政府已著手整治餐飲店佔用人行道和路面經營的問題,但多條街道的人行道仍被餐飲經營場所當作“露天廚房”,廢水直接排向人行道和路面,垃圾隨意丟棄。
報道提出,人行道須保持整潔、有序和衛生,供行人步行、使用服務並感受城市生活節奏;除政府部門的檢查處理責任外,各經營戶也需改變習慣,主動收集垃圾、按規定處理廢水,居民則可共同監督並反映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