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萊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9日下午向阮清光(Nguyễn Thanh Quang,1954年出生,住嘉萊省會富坊)送達起訴決定,以涉嫌“生產、銷售假冒食品”對其立案追訴,適用《刑法》第193條第1款。此前該機關已於10月16日對案件及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並對阮清光采取禁止離開居住地和暫緩出境的措施。
案件源於10月3日的一次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經濟警察處會同職能部門檢查會富坊陳氏興(Trần Thị Hưng)經營戶執行食品安全法律的情況,該經營戶生產、銷售標註T.T.品牌的咖啡粉產品。檢查中,職能部門暫扣202公斤成品咖啡粉以及用於生產、加工的機械、工具和車輛。
調查認定,阮清光是上述咖啡粉的直接生產者,生產過程中摻入大豆和香精。根據職能部門鑑定結論,陳氏興經營戶生產、加工並投放市場的全部202公斤成品咖啡粉均屬假冒商品。
嘉萊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表示,案件仍在繼續調查,將依法處理。
職能部門暫扣202公斤成品咖啡粉。
嘉萊省公安10月19日稱,已對72歲阮清光以“生產、銷售假冒食品”罪立案起訴,指其用大豆和香精摻混生產202公斤假冒咖啡粉,並採取禁止離開住所、暫緩出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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