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在國會小組討論中表示,該市鼓勵企業提前在11月和12月發放年終獎,以便勞動者在春節前物價相對較低時有錢購物。該市還計劃通過電子商務、電子錢包和先買後付等方式推動年底消費。這一提議的背景是胡志明市面臨較大的增長壓力:前9個月經濟增長率為9.06%,而全年目標為10.2%。

多家企業代表對提前發放年終獎表示理解與認同,但認為實施時間需根據各企業的財務能力和經營特點靈活安排,並希望獲得市政府的支持機制。Dony製衣公司經理範光英認為,提前發獎對勞動者有意義,但在製衣等使用大量普通勞動力的行業需慎重考慮。年底是訂單集中期,許多企業要生產到臘月二十六才放假,如果過早發獎,部分工人可能在完成訂單前離職,給生產進度和交貨帶來壓力。

範光英還指出,企業還需考慮現金流。工資和獎金計劃通常按財務週期制定,而客戶不會僅因企業調整發獎時間就提前付款。對於需要不斷週轉資金的中小生產企業,改變支付計劃可能增加財務壓力。他建議市政府為企業提供擔保或預支獎金,待企業按原計劃發獎時再償還,這樣既能讓勞動者提前有錢消費,又能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降低工人在完成年底訂單前離職的風險。

Nidec越南公司工會主席劉金鴻表示,年終獎通常基於全年經營成果制定,對於有數千名工人的企業,計劃需經過多道審批並向母公司或集團報告後才能批准。他說,單位剛收到胡志明市工會關於建議企業考慮在11月或12月提前向勞動者發放年終獎的文件,但“10月中旬才制定11月或12月的發獎計劃,對大企業來說非常困難”。他認為,刺激消費的效果將取決於商品供應、促銷活動和民眾購物時機等多重因素的協同,而11月和12月初尚未進入許多家庭為春節大舉消費的階段。

胡志明市運輸協會副主席黎忠信支持市政府的提議,認為提前發獎可幫助勞動者有條件購物、更周到地準備春節。但他認為需區分領獎者的利益和企業執行能力:經營狀況好的企業調整支付計劃可能不難,而現金流困難的企業則需靈活處理,以維持運營並逐步響應市政府的刺激消費主張。他表示,實施程度可依據各企業財務狀況而定,大型企業可主動調整,中小企業若無法全部提前支付可考慮分兩期,部分提前發放、其餘按原計劃,困難企業則需考慮維持原發獎時間。

在支持勞動者提前購物方面,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計劃於11月15日向約35萬至40萬名工人贈送春節禮物,每人100萬越南盾,通過直接轉賬方式發放。該聯合會公佈的信息顯示,計劃總經費為3500億至4000億越南盾。這是工會組織的贈禮活動,與企業發放的年終獎不同。該聯合會表示,提前贈送春節禮物將幫助勞動者在價格較春節前更合理的階段購置年貨,並有助於促進城市購物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