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於2026年10月20日簽署第37/CT-TTg號指示,要求加強教育考試與評估中的防作弊工作。指示由副總理黎進洲簽署,對象包括教育培訓部部長、各地方人民委員會主席及教育機構負責人。指示明確禁止違規指導、施壓或干預以提高分數、提高畢業率、篡改學習成績與考試結果,或為追求成績而隱瞞違規行為。

指示要求把工作重心從集中發現、處理違規轉向主動管理風險、及早預防,同時仍要嚴格查處違規。防作弊須經常、同步、嚴密進行,並符合不同學段與考試形式。指示還要求梳理完善考試與評估規定,加強技術應用,對高風險環節建立交叉監控、操作留痕和獨立檢查機制,防止組織或個人違規干預。

教育培訓部須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對評優、考試結果用於考核獎勵方式的調整,不單獨以優良率、畢業率或考試成績作為評價獎勵依據,以避免成績壓力。12月15日前須完成考試與評估規定的全面梳理修訂,明確禁止行為、控制流程與問責。12月31日前須完成高風險區域攝像頭、金屬探測設備使用指導,以及試題質量與保密管控的加強。

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對本地區教育考試質量與紀律負責,須指導教育部門不得追逐成績、不得違規干預成績,並責成鄉坊在考試前後掌握情況,及時處理中介組織作弊、生產買賣或使用作弊設備軟件等行為。教育機構負責人須向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和家長普及禁止行為及法律責任,尤其在學年開始和考試前。指示同時要求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務、權限或工作崗位違規干預、協助或包庇教育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