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已將金甌省兩宗涉及非法、不報告和不受管制捕撈(IUU)監管的事項移送公安部,建議按刑事程序審查處理。政府監察總署副總監察長阮文強簽署的監察結論指出,這兩宗事項存在刑事違法跡象,責任涉及金甌省人民委員會、該省IUU指導委員會、農業與環境廳、司法廳及相關組織和個人。

第一宗事項涉及4份文件的頒佈。其中1份由金甌省人民委員會頒佈,3份由該省農業與農村發展廳(現農業與環境廳)頒佈。監察機關認定這些文件內容不夠嚴密、缺乏依據、違反規定。由於這些文件,農業與環境廳下屬機構未邀請航行監控設備失聯6小時至10天、隨後信號恢復的船主或其合法代表前來核實違規行為,以便作為處理依據。

第二宗事項涉及5107起船舶監控系統(VMS)失聯且未按規定報告、失聯時間不足10天的案件。監察結論稱,這些案件未被職能部門依法檢查、核實和處理,已超過行政處罰時效。監察機關估算,這導致約1270億越南盾罰款未能收繳入庫,並認為相關行為有刑法第360條規定的“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罪跡象。

監察機關還建議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依據結論所指違規行為,指導職能部門查明各組織、個人的性質和責任程度並嚴肅處理;同時要求複查結論中提到的1690起“結案”不當或依據不足的案件,以及仍存在問題的行政處罰決定。金甌省人民委員會和農業與環境廳迄今已頒佈替代文件或廢止被認定不合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