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能源與油氣局10月20日在河內舉行北部地區徵詢會,討論促進節能高效利用基金的建設方案。會議有各部委、地方、發展夥伴、金融機構、銀行和企業界代表參加。該基金擬以國家預算外財政基金模式運作,不以營利為目的,方向是連接國內、國際和社會化資源,把財政支持與技術支援結合,讓企業更易獲得優惠資金實施節能方案。
能源與油氣局副局長鄧海勇在會上表示,第77/2025/QH15號法律修訂補充《節能高效利用能源法》若干條款,政府第30/2026/NĐ-CP號議定新增基金相關規定,為建立該領域財政支持工具提供法律依據。他指出,在經濟發展帶動能源需求持續增加、國際能源市場波動較大的背景下,節能提效對企業降低成本、減少排放和提高競爭力具有現實意義。
東南亞能源轉型夥伴計劃(ETP)主任約翰·羅伯特·科頓表示,基金的法律基礎已經形成,當前重點轉向研究組織模式、治理機制、籌資方案和合適的財政工具。這些機制需讓銀行敢於放貸,也讓企業有能力投資於降低能耗和生產成本的項目。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ETP將與工商部合作開展技術支援、評估投資潛力、識別財政障礙,並提出基金財政設計與運行機制方案,目標是為主管部門審議設立基金提供依據。
按會上介紹的方向,基金資金包括自有資金、籌集資金和委託資金,註冊資本按公共投資程序從公共投資資金中撥付;運營費用由基金收入保障,借款須與償還能力相適應,對外借款遵守公共債務法律。基金不吸收存款,不發行銀行擔保。其任務包括籌資、優惠貸款、利息支持、技術支援、推動市場轉型和政策性投資,定位是補充金融市場,不替代也不與信貸機構競爭。
越南電力集團(EVN)副總經理陳越元介紹,EVN的ESCO模式曾在2014年至2019年通過節能項目合同實施,包括節能保證合同和節能分享合同。但他表示,該模式仍面臨缺少ESCO企業活動法律框架、節能量的確定方法、合同爭議解決機制、資產移交和服務對象認定等困難,還有宣傳、資金、回款風險、專業人力和技術支援方面的限制。EVN建議儘早設立基金,統一測量核證流程,開展獨立評審並公佈具備能力的ESCO企業名單。
哈佛大學亞洲中心教授阿布·卡塞姆·阿爾-阿明介紹,項目已梳理泰國、印度、保加利亞、馬來西亞和突尼斯五個基金,其中重點研究泰國和馬來西亞模式。可供越南參考的經驗包括分離技術條件、信貸決策和風險支持,通過銀行發放貸款並由銀行承擔信用風險,加強對審計、項目準備和能力建設的技術支援,以及像印度、保加利亞那樣開展審計並公開財務報告。
工商部表示,基金設立文件預計於2026年12月提交政府總理審批。擬議方案是設立隸屬工商部的基金,頒佈組織運行決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2027年至2029年,財政部預計安排基金註冊資本和機構經費,財政部與越南國家銀行將派員參加基金管理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