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汙染排放設施,查獲3.5噸來源不明的動物脂肪和內臟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剛剛簽署了對經營戶Nguyễn Thị Hồng(峴港市Liên Chiểu區Hòa Khánh Nam坊)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此,5月13日,由峴港市公安局經濟警察局牽頭,聯合市食品安全管理局、Liên Chiểu區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峴港排水與汙水處理公司對Nguyễn Thị Hồng經營戶的動物脂肪和內臟預處理、加工設施進行了檢查。

通過檢查,職能部門確認上述設施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經營來源不明的商品。

沒有符合環境保護規定的廢氣處理設施。

排放超標廢水…

總罰款金額超過1.26億越南盾。

強制銷燬所有違法物品:3490公斤,其中包括2590公斤動物內臟(豬內臟、牛內臟);900公斤動物脂肪(豬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