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21日上午在小組討論中審議《菸草危害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擬全面禁止在銷售點展示菸草產品、包裝、圖像和品牌名稱,取代現行允許展示品牌和包裝的規定。國會主席陳青敏在胡志明市小組發言時要求明確禁展示範圍,並評估該規定在免稅店、機場和邊境地區的可行性。

草案還擬將酒店、酒吧、卡拉OK、舞廳和餐廳從現行設有獨立吸菸區的模式轉為全面禁菸,並將船隻和火車納入全面禁菸的公共交通工具。陳青敏表示同意擴大無煙區域,強調非吸菸者健康權,同時要求吸菸點設置清晰合規,並建議制定明確路線圖、合理過渡期和支持企業調整經營。

對於電子煙、加熱菸草等新型產品,陳青敏表示此前機構間對全面禁止還是僅試點禁止存在不同意見,但他認為“不應試點已被確定危害健康的產品”,一旦衛生部門明確危害就應採取堅決管理措施。國會代表範文仁(Phạm Trọng Nhân)則堅決要求在本法中保留禁止清單,全面禁止新型菸草產品,並稱應像過去禁放鞭炮和強制戴頭盔一樣堅決。

草案還擬將菸草包裝健康警示面積從每面50%提高至85%,增加戒菸支持熱線電話並定期更換警示樣式。陳青敏認為健康警示必要但不足以改變成癮者行為,政策需結合管理、預防和有效戒菸支持。他還要求評估規定對菸草走私和預算收入的影響,稱不應只看經濟收益或財政收入,若規定有助於防治危害、保護公共健康和防止違法行為,社會效益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