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在國會解釋時,內務部長范氏青茶強調,行政單位調整和地方兩級政府建設與重組、提高幹部、公務員和職員隊伍質量緊密相關。
對於調整後離開公共部門的幹部和公務員,政府將盡力支持他們有機會在私營部門繼續順利工作。部長同意代表們的意見,即一部分幹部還有很多心事,因為在進入機構改革時尚未明確精神。
“一場偉大的革命必須有犧牲和不利。我們貢獻並接受這一點,不能要求超出國家能力和條件的政策,尤其是在當前階段”,她說,希望幹部和公務員需要解放思想,為國家貢獻,”因為國家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我們為發展做出最好的貢獻”。
據內務部長,幹部隊伍是決定新政府模式成功的關鍵因素。因此,提高質量不再是一個選擇,而是從行政向服務人民的管理轉變過程中的迫切要求。
部長要求幹部隊伍,特別是鄉級幹部,必須多功能、專業、有創新思維、現代公務技能和明確的責任道德,滿足人民和企業的期望。

她還建議各地嚴格執行政治局和中央關於實質性和有效重組隊伍的方針。預計國會將通過並於7月1日生效的《幹部和公務員法》將是改革公務制度的重要工具。政府和各部委、行業、地方將全面審查干部的執行能力,特別是省級和鄉級黨委和政府的主要負責人。
各地需要儘快為受機構調整和行政單位影響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實施充分的制度。”這是一套人文、突出的政策,既能重組隊伍,又能留住有能力的人才,吸引人才”,部長肯定地說。
《幹部和公務員法》通過後,內務部將頒佈關於幹部培訓,特別是鄉級幹部的培訓指導法令。同時,部門將注重建設公務文化,以服務人民的效果作為評估標準,並提倡在執行任務時的奉獻和廉潔。
建議建立幹部能力評估和責任反饋工具
國防、安全和外交事務委員會專職代表鄭春安認為,在當前背景下,最重要的是有效組織實施已頒佈的政策和法律,避免延遲,在現實中創造明顯的動作。
他強調,頒佈政策已經很難,但組織實施更難,如果沒有緊密的領導和指導,即使政策正確、好,也可能被無效化。行政手續改革必須實質,不能出現中央堅決但基層又猶豫、遲緩的情況。
據他介紹,為人民和企業服務需要從責任精神和公務道德出發。”法律可以很人文,但如果執行者冷漠,就會導致政策無效化”,他說,同時建議需要評估和反饋幹部的責任,特別是在經常直接接觸的領域,如土地、稅收、市場管理。

關於行政單位合併,代表建議繼續增加地方分權,創造條件發揮潛力和動員資源投資於合併後的連接基礎設施。中央需要儘快有支持機制,同時增加對特定地方如同奈省的預算調節比例(約65%),以便有發展空間。
關於處理積壓項目,他支持政府的堅決精神,但建議需要為全國約2200個受阻項目(總投資超過2350億美元)提供綜合解決方案,不僅集中在一些地方如胡志明市、峴港、慶和。處理需要與原則相結合:對人民和地方有利的必須堅決實施。
他還建議國會和政府繼續執行關於節約實踐、反對浪費的第74號決議,其中集中處理55個無效項目、13個重點項目進度緩慢和800多個未實施項目,以便早日將土地和資源投入發展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