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晚,平陽省公安調查機構決定緊急逮捕阮重龍(38歲,平福人),以處理其在6月17日中午在道路上踢倒一名女性技術摩托車司機的事件。
此前,平陽省交警部門與富利區公安合作,澄清了一名男子從汽車上踢倒女性摩托車司機的事件。
龍先生因為喝酒讓妻子駕駛汽車。當車行駛到黎鴻峰路與富利路交叉口時,龍先生拉下車窗,扔下一根牙籤擊中了一名女性技術摩托車司機,因此她說為什麼不直接吞下去讓龍先生生氣。之後行駛了一段距離,龍先生打開車門,下車踢倒了女性司機。
除了對龍先生的暴力行為感到不滿外,許多讀者建議嚴肅處理上述暴力行為。
無意識還毆打婦女
讀者Sao Xẹt憤怒地表示:“這種流氓行為非常危險。如果女司機倒在路上被其他車撞到,後果將不僅僅是言語衝突。”
同樣,讀者Nguyễn Kim Hoàng稱這是“流氓行為”,並認為無論怎麼解釋,都不能接受在街頭這樣毆打他人的行為。
“踢倒別人在路上行駛的車,如果從有預謀的角度來看,應該以故意傷害甚至未遂殺人行為起訴”,名為Trunh的讀者提出問題。
許多意見強調,這種激進行為已經超出了憤怒的範疇。
不僅反對暴力行為,許多讀者也對從汽車上隨意扔垃圾的現象發聲,認為這是城市中缺乏意識的行為。
“坐在車裡怕弄髒車,所以隨手扔食物、飲料、隨地吐痰。而騎摩托車的人則承受了所有。應該重罰,再加上如掃街、清理下水道等公共服務,讓他們記住”,讀者Lê Minh建議。
名為Nam的讀者,一名汽車司機,分享道:“非常討厭坐在車裡然後放下窗戶扔東西出去。而騎摩托車的人則吸菸隨地吐痰。每個人都缺乏一點意識,社會就會變得骯髒。”
讀者Minh Đăng回憶說:“我曾經被從汽車上扔出的整袋垃圾擊中,當時我正在騎摩托車。太危險和無意識了。”
“許多人剔完牙後把牙籤扔在路上”,讀者Thanh Tùng提出意見,並認為這不僅是不衛生的行為,還是文化表現。

需要嚴肅處理
許多意見認為,不僅需要處理毆打行為,還需要同時處罰相關違規行為,包括隨意扔垃圾、在路中間停車造成危險。
“扔垃圾和毆打,應該重罰,再加上暫時吊銷駕照一段時間,讓他們記住一生”,讀者Phát建議。
讀者NHL認為:“非常討厭那些開車時扔垃圾、隨地吐痰的人。但對那些已經錯了還攻擊他人的人,尤其是女性,更加憤怒。”
許多讀者共同觀點:如果沒有錄像記錄,打人者可能不會被處理。因此,這一事件更加顯示了公民意識和監控技術的重要性。
名為0378**12的讀者評論說:“如果沒有視頻,事情不知道會怎樣。非常幸運有證據可以透明處理。”
同樣觀點,讀者Sỹ Hoàng建議:“職能部門應該處理到位。在路中間停車已經很危險,還助長暴力行為。”
“一句難聽的話不能成為在路中間踢倒一個人的理由。一根牙籤扔在地上不僅僅是衛生問題,還是一個人在公共場所意識的衡量標準。
從小行為,暴力反應暴露本質。需要嚴肅處理不僅是為了保護受害者,還是為了警示、教育社會中的其他人”,讀者Thư Nguyễn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