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指導安排辦公場所確保兩級地方政府運作

電文明確指出,精簡機構、安排行政單位構建兩級地方政府模式是提高政治體系效力和效率的緊迫核心任務。

然而,通過實地觀察,各地在購買資產、設備、修理、改造辦公場所、公務員宿舍以及分級機制、資金來源等方面出現了一些困難和障礙。

這可能延遲、中斷工作,影響機關、單位正式按照新組織模式運作時的組織活動。因此,總理已指示及時解決困難、障礙,確保安排、調整辦公場所、公共財產以滿足工作需要,不影響正式運作。

其中,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有效執行財政部關於各級行政單位重組和構建兩級地方政府組織模式時的財務、國家預算處理原則的指導;防止在組織實施中出現浪費、消極、腐敗。

快速、堅決、及時實施數字化轉型、信息技術任務和要求,包括信息技術數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以按照中央指導委員會關於發展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要求和進度安排機構。

對辦公場所、公共財產的安排、調整,確保物質基礎(辦公場所、汽車、機械設備、信息技術數據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等)為新模式的機構。

這確保幹部、公務員、職工的活動正常進行,不中斷,不影響向民眾、企業提供公共服務、解決行政手續時的正式運作。

制定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多餘的辦公場所、公共財產的處理,遵守法律規定、總理的指示、財政部的指導及相關部委、機構的規定。

在汽車、機械設備及其他現有資產調整、安排後仍不能滿足任務執行要求的情況下,按照規定標準、定額補充採購。

總理的電文要求在特殊情況下采用選擇承包商的形式,以修理、改造辦公場所、公務員宿舍,滿足進度要求,不影響工作。修理、改造確保節約、高效,遵守程序、手續、法律規定。

安排地方預算及其他合法資金來源,以實施村級機構調整;對於省級機關的調整,省有權決定安排新行政中心後的資金。如有困難,向財政部報告,供考慮、提交有權機關。

堅決、及時、全面執行屬於權限的任務,確保新政府機構順利運作;如出現超出權限的困難、障礙,書面報告財政部以獲取指導。

各部委、政府機構主動掌握、指導、及時處理屬於分管行業、領域的地區的困難、障礙。

財政部牽頭,與相關機構協調,統一解決方案,立即解決障礙,確保進度;預支資金並彙總各地的資金需求,提交有權機關考慮、決定。

總理指派副總理胡德福直接處理屬於總理權限的障礙;不得拖延、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