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平興鄉兩處與楊清強相關的土地使用權進入第17次拍賣,起拍價較上一次繼續下調。其中10,945平方米土地起拍價降至239億越南盾,另一處地塊起拍價約為68億越南盾。

據民智報報道,第一處資產為地圖編號01、地塊113至116號的10,945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相鄰上次拍賣起拍價為252億越南盾,本次降價後為239億越南盾。第二處為同一地圖編號01、地塊86號的土地使用權,上次起拍價72億越南盾,降價5%後約為68億越南盾。

楊清強因涉及多起銀行領域詐騙和侵佔財產案,被稱為“超級騙子”。案卷顯示,他成立多家公司、製作虛假文件、虛高資產價值,並利用已抵押資產繼續向其他銀行借款。

1996年,楊清強被原巴地-頭頓省人民法院以詐騙侵佔社會主義財產、濫用信任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文件罪判處20年監禁;同年又被原前江省人民法院以行賄罪判處10年監禁。服刑10餘年後,他於2005年獲特赦。

2015年,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詐騙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印章文件罪判處其13年6個月監禁。2016年,他又因詐騙和濫用信任侵佔財產在多個案件中受審,被判處終身監禁。2018年,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判處其20年監禁;2020年再因詐騙侵佔財產罪被判18年監禁。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胡志明市上訴法院就違反信貸機構貸款規定罪對其開庭審理並宣判。該案中,他被指控制作虛假文件向銀行借款,造成約1萬億越南盾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