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公安廳10月23日通報,省安全調查機關已對一起刑事案件作出立案決定,並以“侵犯工業產權”罪對嫌疑人範文當(音譯,1962年生,住興安省東興鄉第12村)作出起訴決定。通報未說明起訴決定的具體作出日期。
案件源於今年8月6日的一次檢查。當日,經濟安全處與第9市場管理隊聯合檢查範文當作為業主經營的手錶、眼鏡商戶,發現店內陳列大量疑似假冒品牌的手錶。執法人員共查獲2134隻手表,涉及18類產品、10個品牌,包括勞力士、歐米茄、天梭、範思哲、卡西歐、雷達、東方、浪琴、精工和宇舶。
經核實,職能部門認定上述手錶全部為在越南受保護品牌的假冒商品,總值超過4.9億越南盾。興安省公安廳同時提醒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得生產、儲存、運輸、買賣假冒品牌或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並建議消費者選擇來源清晰、在信譽良好商戶購買商品,發現違法跡象及時通知職能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