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警方10月23日通報,已就一家鐘錶眼鏡經營戶銷售假冒名牌手錶立案,並對店主提起刑事訴訟。涉案手錶共2134只,涵蓋10個在越南受保護的國際品牌,職能部門核定價值超過4.9億越南盾。

據興安省公安廳通報,經濟安全處此前會同興安省市場管理局第9市場管理隊,於8月6日檢查了由範文當(生於1962年)擔任業主的鐘表、眼鏡經營戶,店址位於興安省東興鄉第12村。檢查中發現該店陳列待售大量疑似假冒品牌手錶。

通報稱,查獲的手錶共2134只,分屬18類產品、10個品牌,包括勞力士、歐米茄、天梭、範思哲、卡西歐、雷達、東方、浪琴、精工和宇舶。經核實,職能部門認定上述手錶全部為在越南受保護品牌的假冒商品。

興安省公安廳安全調查機關於10月12日作出刑事立案決定,並對該經營戶業主以涉嫌“侵犯工業產權”立案起訴,適用《刑法》第226條第1款。警方10月23日對外通報了這一進展。

興安省警方在通報中提醒生產經營者遵守法律規定,不得生產、儲存、運輸、買賣假冒品牌或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建議消費者選擇來源清晰、在信譽良好商家銷售的產品,發現違法跡象及時向職能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