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黎明興在討論預算、公共投資和招標法律完善時提出,分權必須與問責並行,簡化行政程序須同時加強監管、事後檢查和反腐敗、反消極、反浪費工作。這一表態出現在國會主席陳青敏就招標問題發言的同一場合。

國會主席陳青敏在同一討論中表示,不應在缺乏管控的情況下擴大指定招標,並要防止將招標包拆分。相關意見指向預算、公共投資與招標三項法律的同步修訂,要求提高資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