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代表10月24日下午在小組討論《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時,海防市代表範秋青(Phạm Thu Xanh)引述近期假冒奶粉案,指近600種產品、其中573個奶粉標籤系Rance Pharma與Hacofood Group生產,公開銷售約四年,多個指標質量低於公佈值70%,營收近5000億越南盾。她認為此案表明政府第15號議定下的自我申報機制被利用,而後檢未能跟上。
範秋青稱,這不僅是單個企業的違規,更是對管理系統發現、追溯和處理能力的警示。她指出食品安全管理仍存後檢難以及早發現、部門職責分散、數字平臺虛假廣告難控、基層檢驗能力與數據人力不均等問題。她建議將後檢變為基於風險與數據的實質機制:按風險組定期抽樣,有預警或違規跡象時突擊檢查,明確處理時限並公開結論;合規良好者可降低檢查頻率,高風險、再犯或有預警者須加強檢查,但降低頻率不等於免於後檢。
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清海(Nguyễn Thanh Hải)評價按風險程度管理是草案的積極新點:低風險產品可免事前檢查、加強後檢,高風險產品須有重點事前檢查,檢查頻率依據產品特點、風險程度和企業合規歷史。但她表示,審查機構最擔心的是組織實施能力。在北寧省調研時,當地反映尚無單位能完整檢驗所需參數,部分指標可快速檢測,但採樣、分析和全面評估能力仍有限,檢驗設備投入需大額經費。
阮清海還提到,草案要求食品陳列於玻璃櫃或衛生保鮮設備以防塵、防雨、防蟲,要求本身合理,但須考慮集市、偏遠地區的條件,明確民眾以何種資源投入、需要多長準備時間以及未達標如何處理。她並指出現行法律明顯短板是管理分散,常被形容為“一盤飯、三個部門管”;衛生部牽頭食品安全國家管理、各部繼續專業管理後,她建議審查草案以確保“一個牽頭須與全程責任並行,分級須與分權、資源和問責掛鉤”,避免重疊管理、出問題卻難定責。
關於數字平臺責任,範秋青以Kera蔬菜糖果案為例,指名人直播誇大功效後被職能部門處理,顯示食品廣告管控存在空白。她建議核查檔案有效性,留存賣家與廣告內容痕跡,有依據時及時隱藏或刪除並保全數據,並具體規定廣告者、有影響力者和平臺的責任,尤其是健康提示類產品和易受損群體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