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衛生部長陶紅蘭代表政府向國會作說明,代表們已進行初步討論。草案擬將食品安全國家管理統一交由衛生部負責,按從初級生產、採收、屠宰、加工、運輸、流通到消費的鏈條實施管理。此前管理職責按行業分組劃分,衛生部管6組、工貿部管8組、農業與環境部管19組。

草案對街頭食品經營者提出要求,須通過發票、憑證、記錄本保存原料來源信息,以便必要時追溯;省級人民委員會負責轄區內街頭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各級人民委員會須調查原因並追溯問題食品來源。草案同時擬建立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檔案實行在線自動延期,不要求重新提交材料,無實質變化也不再收取受理費。

討論中,胡志明市代表範慶風蘭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受到高度重視,違規卻仍不斷發生,關鍵在事後檢查僅停留在“走馬觀花”層面,力量不足、授權不到位。她反映,有企業提交保健產品公佈檔案後外包加工,質量無法保證,導致假奶粉、假功能性食品氾濫,認為這是事後檢查的問題而非發證問題,應加強事後檢查、減少事前審批。海防市代表範秋青則引用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生產的573個奶粉品牌造假、公開生產銷售約四年的事件,認為這不只是一家企業的違規,更是對監管體系發現、追溯和處置能力的警示,建議明確規定在出現警示或違規跡象時組織突擊檢查。

國會主席陳青敏表示,不應對企業產品上市設置過多手續,但轉向事後檢查後必須落到實處,不能放鬆。他強調處罰須有足夠威懾力,不能讓違規成本低於守法成本,故意危害消費者健康牟利者應嚴肅處理,必要時清出市場。他同時指出,事後檢查須有足夠人力、手段和處罰措施,要明確資源、投資方案和執行責任,尤其要釐清鄉級保障條件,並稱“如果沒有實驗室、數據和人員,那就只是‘紙面上的事後檢查’”,最擔心的是分級後鄉、坊承擔檢查任務卻缺乏設備條件。

同奈省代表鄭春安贊同由衛生部作為食品安全國家管理的統一牽頭機構,但認為“一扇門裡仍有很多把鎖”,若不明確衛生部的牽頭作用,“一頓飯多個部門管”的局面仍未徹底解決。他建議對從“事前檢查”轉向“事後檢查”嚴格審查,確保落到實處。陶紅蘭表示,草案旨在解決實踐問題、彌補法律空白,並滿足國際貨物流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