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不少於5傢俬營企業提議建設南北高速鐵路

在第9屆會議上,國會通過了《鐵路法》(修訂版)。為了將政治局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68號決議制度化,該法律為鐵路發展和參與該領域投資的企業提供了許多特殊的支持政策。

在第9屆會議的決議中,國會允許政府選擇適合南北高速鐵路項目的投資形式和投資者。

除了公共投資外,還新增了兩種形式: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和商業投資,即投資者直接投資以實施、運營並獲利。

副總理阮和平在國會走廊向媒體分享時表示,在中央、政治局作出結論後,國會通過了同意投資的決議,激發了全民的興奮,“因為人民非常期待這件事,早就應該做了”。

他評估經濟發展,服務於增長,而“仍然走在100年前修建的鐵路上是不合適的。如果是為了懷舊體驗還可以,但依賴它來增長就不行了”。

政治局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68號決議,評估私營經濟已經並正在成為創新、應用科學技術、提高勞動生產力、產品質量的先驅力量,有能力完成國家的重點任務和工程。

因此,他表示,國家有機制創造條件讓私營部門參與重點工程。

他舉例說明,許多國家工程已經交給私營部門實施,如高速公路、可再生能源電廠、穿山隧道、大型橋梁等。

副總理表示,許多私營企業向政府發信請求投資南北高速鐵路工程,這個數字還在增加,“不少於5家企業,肯定還會有更多。政府非常歡迎”。

“對於鐵路,我們必須儘快行動,將其視為經濟的推動力。不能再拖延了,因為我們不能永遠走在現有的鐵路上。

國家綿長要求我們必須有新的鐵路系統。此外,必須現代化,我們落後就必須接近國際水平。

同時,必須防止浪費,不抬高價格,利用時間,縮短時間以早日投入使用。第四件事是必須防止利益集團、消極、後門”,副總理強調。

對於許多企業提議做這個項目,他表示政府歡迎,高度評價私營企業,因為這也被視為一種投入。

政府感謝企業,並建議企業繼續向政府提議參與南北高速鐵路項目。

副總理阮和平提出了關於河內(吉靈-河東)和胡志明市(邊城-仙泉)城市鐵路的經驗和不足。

他認為,如果投入近700億美元(南北高速鐵路總投資)而只能得到像兩大城市城市鐵路那樣的工程,那還不算成功。

他強調,必須有高速鐵路服務於人民,服務於經濟發展。

必須有一個鐵路工業;有熟練的人力資源、工程師來服務於鐵路運營,發展新的鐵路線,因為國家的需求還很大。

如果這個項目做得好,將有一條從北到南的城市鏈與鐵路項目相連。每個車站都是一個城市,隨之而來的是一個包括文化中心、旅遊區、工業區和服務的生態系統。

“如果投入近700億美元而能得到這樣的生態系統,我們就成功了,但如果只能得到像剛才提到的兩條城市鐵路那樣的一條路,人民不一定歡迎”,他分析道。

他明確指出,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必須有方法,有開路步驟。當還不知道公共投資好還是私人投資好時,但顯然很多企業都感興趣。

因此,政府已經提議,國會已經補充、調整了其他投資形式,以便私營部門可以參與,如果按照舊決議只有公共投資。如果公共投資,從兩條城市鐵路的經驗來看有問題。

這樣,已經有了法律走廊來選擇公共投資形式還是公私結合,或者只是私人投資。

他補充說,將有一個國家評估委員會,在明確的標準基礎上公開、透明地選擇和評估,全民必須知道,“沒有偷偷摸摸的A君、B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