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福山集團老闆以低價土地向退休官員行賄

6月28日下午,檢察院代表在法庭上提出了對黃氏翠蘭、阮文厚及福山集團案件中39名被告的辯護律師請求的回應觀點。

檢察院表示,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和被告家屬提供的所有減輕情節都已被記錄。如果有任何“遺漏”的情況,審判委員會將在作出裁決時予以考慮。

關於福山集團主席的律師提出的被告因立功贖罪應享受減輕情節的建議,檢察院確認未提出此建議。

檢察院代表引述法律規定,認為案件檔案中沒有任何文件顯示有立功贖罪的行為。關於厚先生的積極配合情節,檢察院已經為被告記錄。

檢察院:福山集團老闆以低價土地向退休官員行賄

檢察院表示,律師還建議免除厚的行賄罪刑事責任。然而,檢察院認為此情況不應免除刑事責任,因此未提出建議,審判委員會有權在庭審中作出決定。

對於取消查封財產、凍結賬戶、限制財產轉讓交易的請求,檢察院的觀點是,如果法庭不要求被告承擔民事責任或其他責任,應考慮解除查封凍結。

律師建議不將厚先生以低價土地向永福省前領導團隊出售土地的差額款項視為賄賂。檢察院分析調查文件及庭審結果顯示,被告作為有職務的人員,已經執行了厚的要求。

“如果沒有這些職務,被告將不會獲得福山集團的土地折扣和優惠價格。我強調這是優惠價格。交易買賣只是一種形式。”

“儘管是購買,但當出售時,被告不知道賣給誰,後來才知道是賣給公司。公司賣完後又買回給自己,這只是一種形式,至於誰是買家也不知道。”

“因此,這被確定為法律規定的其他物質利益。因此,沒有理由接受律師的意見,”檢察院分析道。

關於律師認為建議的刑罰仍然過高,檢察院確認已根據刑法規定、調查起訴審判過程的結果,特別是被告的供述態度。

在建議刑罰時,檢察院已考慮到被告的地位、角色、犯罪動機和目的。檢察院建議的刑罰低於被告罪名的起訴框架。

“刑罰的決定由審判委員會作出,認為高或低的觀點是相對於什麼,如果相對於起訴框架的最低限度,建議的刑罰已經很低了,”檢察官提出問題。

檢察院:福山集團老闆以低價土地向退休官員行賄

在辯護部分,永福省前副書記範黃英的律師建議取消對其客戶造成2000億損失的指控,因為當時他已經調職。

回應中,檢察院分析確定超過2000億的損失後果是由被告直接犯罪行為造成的,由評估委員會、諮詢單位確定。然而,為了幫助升龍公司不被收回項目,每名被告出於私利動機,接受了阮文厚的錢,執行了與其工作任務相關的違規行為。

其中,範黃英幫助厚和升龍公司完成法人分割手續以繼續實施項目。檢察院認為,確定損失後果的金額是土地價格差額,已經按照有利於被告的原則。因此,被告必須共同承擔造成的損失後果,“沒有理由根據律師的建議排除”。

關於前廣南省主席鄧文明律師及一些意見認為福山集團做的項目質量非常高,檢察院代表表示“我們也注意到了”。

“我們在雄廟的項目也看到了規模和氣勢,但根據規定,選擇承包商的過程必須在公平、透明、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滿足要求。被告忘記了透明競爭,也許有企業比福山做得更好,有更多有能力的承包商。”

“遺憾的是,這種效率與國家財產近5000億的損失不相伴隨,如果遵守法律規定,可能就不會有這起違反招標規定的案件,”檢察院代表回應。

在回應部分的最後,行使公訴權的機構代表確認,已經為被告應用了所有減輕情節,如果審查後仍有遺漏,審判委員會將在作出裁決時予以應用。

女檢察官表示,此案是“我參與過的減輕情節最多的案件之一,如果要列舉,三週也說不完”。檢察院確認已經為被告建議了所有減輕情節,如果審查後仍有遺漏,審判委員會將在作出裁決時予以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