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以'龜速'行駛的車輛會受到與超速相同的處罰嗎?

許多讀者對《青年在線》上刊登的“許多司機因在高速公路上以低於最低速度60公里/小時行駛而被罰款”一事發表了意見。

其中,許多意見支持加強對此類行為的處理,並認為在高速公路上以低於最低速度行駛會隱藏事故風險,使其他司機感到沮喪和不舒服。

因車輛故障而慢行?

分析為什麼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低於最低速度的原因,許多讀者認為可能是因為車輛載重過重所以無法快速行駛,或者車輛可能遇到了故障。

讀者“我理解”分享道:“只處罰那些在最左側車道慢行的司機,而右側車道的車輛有時是因為他們遇到了問題,正在移動到最近的休息站進行修復,那該怎麼辦?”

然而,讀者Anh Vũ認為,如果車輛真的遇到故障,應該停下來,打開優先燈,按照規定距離放置警告標誌,並呼叫救援來處理故障。這樣比試圖行駛到停車點更安全。

讀者Bùi Minh評論說,可能是因為卡車、集裝箱車等載貨過重,所以無法快速行駛或在上坡時加速。

“如果感覺載貨過重且無法達到最低速度,應該選擇其他合適的路線,而不是冒險上高速公路”,讀者Trần Khánh反駁道。

同樣,讀者Lê Thương認為:“這個方案應該在全國更多的高速公路上實施。我也是司機,對此感到非常沮喪,尤其是在那些尚未收費和不收費的高速公路上。重型卡車在那裡像烏龜一樣爬行。”

讀者Quốc建議加強在全國各高速公路上對低於規定速度行駛的處罰,如同對超速行駛的處罰。

“車輛性能差或駕駛技術差的司機不應該上高速公路然後以‘龜速’行駛,影響其他車輛的速度,失去了高速公路的目的”,這位讀者提出意見。

在高速公路上慢行會對快速行駛的車輛造成危險,需要處罰

“我支持經常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只有經常上高速公路的人才能理解”,讀者Trường留下意見,並認為必須經常處理這種行為,以減少那些習慣在高速公路上“龜速”行駛的司機。

同樣觀點,讀者Phạm Văn Phúc認為:“非常支持,對那些慢行卻堅持佔據最外側車道的司機也應該追加處罰。”

與此同時,名為“路人”的讀者表達:“職能部門應該檢查胡志明市 – 中良高速公路。卡車、集裝箱車‘爬行’經常導致長路段減速,很少看到被處理。”

“這樣處罰非常好,在允許快速行駛的道路上以低於允許速度行駛顯然是在阻礙交通,給其他車輛帶來非常不舒服的心理。”

“特別是在兩車道的高速公路上,當不得不跟在前面緩慢行駛的車輛後面時,更加令人窒息”,讀者Trương Kiệt憤怒地說。

讀者Hữu Hướng評論說:“慢行可能會對高速公路上快速行駛的車輛造成危險,因為如果不稍加註意,很容易追尾慢行的車輛。”

此外,賬號Minh Châu也發聲:“在高速公路上經常遇到兩輛已經慢行的卡車並排行駛的情況。後面的車輛不得不‘爬行’跟隨,非常令人沮喪。”

讀者Tú Trần疑惑:“那麼前面的車輛以低於6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後面的車輛無法超車怎麼辦?還是要處罰,這又不是我的錯。”

對此情況,讀者Bằng建議:“應該將對此行為的處罰提高到與違反最高速度相同的最高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