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9日國家選舉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國會主席強調,第16屆國會代表和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是重要的政治事件,選擇代表人民意志和願望的人。
他建議相關機構在各方面做好充分準備,國家選舉委員會與國會常務委員會、政府、越南祖國陣線和各級政權之間密切配合。提名標準和程序必須嚴格執行,確保結構合理、客觀、符合規定。“從一開始就做好人事工作,將限制投訴並決定新一屆國會代表的質量”,他說。
國會主席指出,從下屆任期開始不再有縣級,因此省級和鄉級在選舉中的作用將更大。“需要提高人民、祖國陣線和社會政治組織的監督作用,以確保選舉過程的實質性和有效性”,他說。職能部門及時鬥爭和反駁關於選舉的錯誤信息,特別是在網絡空間,以鞏固選民信心和創造社會共識。

國家選舉委員會是由國會設立的機構,負責組織國會代表的選舉,並指導、指導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委員會設有在國會大廈的辦公機構,由國家預算撥款,並有權從各機構、組織中抽調幹部為選舉工作服務。委員會的活動任期在提交選舉總結報告和確認新一屆國會代表資格後結束。
根據國會常務委員會的一致意見,第16屆國會代表和2026-2031任期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日將是202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