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辦公室於7月11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國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包括《參與聯合國維和部隊法》在內的法律。
國防部副部長黃春戰上將表示,參與維和行動的部隊是從國防部、公安部及各部委、行業、地方所屬的機關、單位中選拔的。
參與範圍包括:武裝力量軍官、專業軍人、國防工人和職員、士官、士兵及國防部所屬單位;軍官、業務士官、專業技術、公安工人、戰士及公安部所屬單位;裝備有業務技術設備的幹部、公務員、職員等民間力量。
法律的重要新點是向民間力量開放。戰將軍表示,交通、醫療、教育、傳媒、法律等相關行業的幹部、專家可以參與維和部隊。但他們必須滿足聯合國的標準和越南的準備。
“目前,越南的人力資源不缺乏,法律走廊已經打開,即將實施。這體現了越南對國際社會的責任,多樣化形式、對象、類型參與代表團地區”,國防部領導說。

他們還接受關於維和、業務專業、聯合國計劃的前部署培訓;接受外語、性別平等等其他技能的培訓;參加聯合國維和培訓課程。
據國防部副部長稱,法律更加重視在困難、艱苦、遠離祖國、風險多的特殊任務崗位上工作的部隊的貢獻。國防部與公安部已經制定了第32號通知,以確保基本制度、政策,具有特殊性因素,比國內工作的部隊更具吸引力。
黃春戰上將表示,已經與各機關召開會議,並部署各單位與各部委、行業配合制定法令,確保部隊的制度、標準符合越南的條件和實際情況。
到《參與聯合國維和部隊法》生效時(2026年1月1日),政府將頒佈關於制度、政策的法令。
在過去的11年中,國防部和公安部已經派遣了1100多名幹部、工作人員以個人、單位兩種形式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個人擔任觀察員,執行後勤、醫療任務,參與社會福利問題。單位包括二級野戰醫院、工兵隊。未來,公安部將派遣警察力量參與聯合國警察部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