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與環境部剛剛推出了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時土地領域國家管理工作的指導手冊。
手冊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系統化了省級和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主席以及土地專業機構的權限和任務。這部分將幫助政府在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型時全面瞭解需要執行的工作。
第二部分詳細介紹了土地領域的行政流程和手續,包括:土地使用規劃、計劃;土地收回、補償、安置支持;土地分配、租賃、允許改變土地使用目的;土地登記、與土地相連的財產、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與土地相連的財產所有權;解決土地糾紛…

該手冊指導了土地收回、補償、支持和安置流程的16個步驟的順序和手續。流程包括從制定土地收回計劃、與居民組織會議、發佈通知、財產盤點、制定和批准補償方案到執行補償和土地交接。
對於由鄉級實施的首次土地使用權證書、與土地相連的財產所有權證書的頒發順序和手續,手冊也具體指導了包括3個步驟,明確了國家機關和居民之間的責任分配。這一流程包括在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提交文件,處理手續的機構檢查並將文件轉交給鄉級人民政府核實,最後是鄉級人民政府在完成財務義務後頒發證書。

首次土地登記手續的處理時間不超過17個工作日;對於附帶頒發證書的土地登記,不超過20個工作日。對於山區、海島、偏遠地區或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地區,時間可延長至最多30個工作日。
手冊具體化了省級和鄉級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權限和任務,確保組織實施中的統一性、透明性和效率。具體來說,省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主席、農業與環境廳的權限和任務分別為6、50、37和15。在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主席、土地管理機構的權限和任務分別為4、45、44、19。
起草機構期望這是一本有用的手冊,幫助各地掌握規定、權限、流程,從而有效實施分級、分權、新權限劃分的任務。同時,手冊也幫助居民更清楚地瞭解行政手續,便於在行使與土地相關的權利和義務過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