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建設局:居民區電力系統無法滿足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需求

在報告中,河內建設局坦率承認了在河內市一環內禁止摩托車並轉向電動汽車的過程中,電動汽車基礎設施發展所面臨的困難。

充電基礎設施不足

據建設局稱,首都綠色轉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障礙主要集中在充電基礎設施和技術標準上。

具體來說,目前河內還沒有關於充電站的通用標準,這限制了不同電動汽車製造商和供應商之間共享充電站的使用。

“電動公交車的充電基礎設施還有很多限制,目前僅在5/11個公交單位的停車場安裝了113個充電樁/16條線路,公交車無法在Vinbus為其他類型車輛安裝的充電樁上共享充電。

還沒有關於電力網絡、充電基礎設施和充電站建設項目的總體規劃,需要詳細調查計算電源容量和適合的基礎設施” – 報告中提到。

河內建設局表示,上述實際情況將影響公共交通和個人電動車輛大規模部署的能力。

此外,目前充電站的發展速度跟不上車輛的發展;一些市區在安排土地用於建設公共充電站或配備充電基礎設施的停車場方面存在困難。

關於投資成本、財務機制,河內認為,使用電力、清潔能源的車輛(包括公交車、出租車、合同車輛、專用運輸車輛等)的初始投資成本顯著高於使用傳統燃料的車輛…

“一部分運輸企業和民眾仍然對電動車輛的穩定性、耐用性、活動範圍心存疑慮,特別是在惡劣天氣或長距離行駛條件下。

使用汽油的個人交通工具的習慣仍然普遍,而對綠色交通工具的認識和接觸程度有限,特別是在郊區地區” – 河內建設局報告。

河內建設局:居民區電力系統無法滿足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需求

居民區電力系統無法滿足需求

面對上述實際情況,7月15日,建設局召開會議,旨在統一提出一些機制、政策,服務於起草市人民委員會關於清潔能源使用轉換政策的決議草案。

通過會議,一些突出的困難群體繼續被確定,具體來說,關於土地和規劃,目前還沒有關於充電站工程用地分類的明確規定。

同時,在非交通用地或商業服務用地上安裝充電站必須改變土地使用目的,這既耗時又手續複雜。

“如人行道等公共場所目前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允許安裝充電站,導致地方實施時感到困惑” – 河內建設局信息。

關於建設許可,建設局認為,儘管充電站工程被歸類為能源工程。然而,由於尚未明確確定適合建設的土地類型,導致無法按照《建設法》規定評估規劃的適宜性,發放許可證遇到了障礙。

河內建設局表示,關於電力技術基礎設施,現有居民區,特別是舊公寓樓的電力供應系統,如果增加充電站,將無法滿足功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