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機者會感到震驚嗎?

上一次,已經很久了,當國家對房地產買賣活動徵收個人所得稅時。但這次對房地產投機者——特別是持有房地產不到兩年的人——徵收了一個明確的稅率。

稅率將是買賣價格差額的20%,或者如果無法確定成本,則為銷售價格的10%,這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個人所得稅已經增加了五倍,而不是對所有情況都徵收2%的稅率,不區分“投機”還是投資,甚至是購買後需要再出售的情況。

這項提議的好處,如果頒佈,將是稅收首次展示了其“權威”,即調整房地產市場。國家不禁止投機,但如果立即買賣,就必須承受高稅率。

這也意味著將房地產產品留給有實際需求的人,保持房地產價格在合理水平,而不是不斷飆升,超出大多數有住房需求的人的購買力。

公平地說,投機稅的提議來得太晚,造成了多年的後果,因為大多數關於房地產市場的報告都有一句話,那就是由於複雜的土地手續,“供應短缺”。

在“供應短缺”的背景下,房地產個人所得稅只有一個稅率,“投機者”和投資者或擁有超過一處房地產需要轉換住房的人都同樣繳納2%的稅,顯然投機者已經被清理,創造了空間來橫行。

一項由一家諮詢單位對1000名越南房地產投資者的調查顯示,59%的人購買房地產主要是為了投資而不是居住,而且大多數擁有房地產的人希望在接下來的一年內出售。

這表明越南人想要投資房地產,並且通常在價格合適時快速出售。

通常,對於土地和高端公寓部分,投資者通常在6到18個月內“投機”以優化利潤,導致許多城市地區都有所有者,但卻…荒廢。

對“投機者”實施稅收將重塑房地產市場,尤其是價格不再盲目上漲。

流入房地產投機的資金將放緩。當然,當投機者從不合理的稅率中獲利頗豐時,現在將不得不謹慎,適度投機。

當然,有住房需求的人可以逐漸微笑,儘管房地產價格不能立即因稅收而下降,但至少,價格上漲的趨勢可能會改變,因為投機者必須考慮,謹慎對待比以前高兩倍的財務問題。

但如果僅僅對房地產“投機者”徵收高稅還不夠。那些有資本的人,他們願意購買房地產並持有呢?如果他們購買,持有超過兩年甚至多年才出售,就不必繳納高稅。

這正是稅收政策需要調整房地產市場的下一個拼圖,避免像第18號決議所寫的“對使用大面積土地、多套住房、投機土地、延遲使用土地、荒廢土地的人徵收更高稅率”的情況在許多地方普遍發生。

當“投機者”在投資時必須絞盡腦汁,然後國家簡化手續,增加低價住房建設時,有住房需求的人的機會才會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