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同塔省人民議會2021-2026任期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經濟社會發展、公共投資、預算、編制、政策制度的重要決議草案。
會議通過了22項重要決議,其中包括關於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在同塔省行政單位調整後給予支持制度的決議。
據此,同塔省對從同塔省(舊)到同塔省(新)工作的幹部、公務員、職員每人每月支持510萬越南盾。
其中,交通支持為每人每月260萬越南盾,住宿支持為每人每月250萬越南盾。
該制度適用於在政治組織、國家機關、政治-社會組織、協會領導及享受國家預算工資的工作人員,在同塔省(調整前)到前江省(調整前)工作,在有關同塔省和前江省(舊)行政單位調整、合併的決定後。
支持時間為24個月,預計受支持的幹部為913人(不包括協會領導及享受國家預算工資的工作人員),每年支持經費超過558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