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表示,已對一名50歲的男性駕駛員因無證駕駛救護車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無證駕駛救護車

此前7月27日晚,根據民眾的舉報,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的工作組在國道37上攔截了一輛牌照為平福的救護車。

駕駛員未能出示駕駛證,同時車輛的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檢驗證書已過期不到一個月。車輛使用的優先信號設備有權威機構頒發的許可證,但該許可證已無使用價值。

除了暫扣車輛和記錄事件外,太原省公安廳交警支隊正在澄清該優先權車輛的操作條件以便處理。

過去一段時間,為了方便接收民眾關於違反交通秩序的反映,交警總局已公開了局長以及34個省、市交警支隊長的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