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出臺關於村、街道組織活動的新規定

在內政部組織的兩級地方政府培訓會議上,地方政府局局長潘忠俊表示,目前許多地方對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的問題表示關注。

潘忠俊引用政治局第137號結論,指出政治局秘書處已提出延長使用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至2026年5月31日前的政策。因此,此後該群體將結束活動。

根據權限,內政部已發佈第12號公文,指導在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型過程中安排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

關於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的政策,潘忠俊表示,根據《公務員法》,政府已頒佈第170號法令。

法令規定,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是優先考慮招聘為公務員的群體。

但該群體在縣級公務員職位空缺時,必須滿足招聘條件。

此外,第33/2023號法令有許多關於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的規定。

法令授權省人民委員會頒佈決議,規定縣級非專職工作人員的職位數量、政策。這些決議將繼續執行至2026年5月31日前。

關於村、街道居民,潘忠俊表示,根據政府提交的方案和有權機關的結論,目前保持村、街道居民的穩定,暫不進行安排、合併。

內政部將起草關於村、街道居民組織活動和非專職工作人員的政策法令草案。

此前,根據政府總理關於實施《地方政府組織法》計劃的第1589號決定,內政部被授權主持,與司法部、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合作,制定多項法律文件。

內政部將建議政府頒佈關於村、街道居民組織活動和非專職工作人員的政策法令。該任務要求在11月完成。

在政府關於精簡編制的第154號法令中,也規定了一些對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村、街道居民非專職工作人員的具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