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5日,林同省內務廳表示已向省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請,建議根據第178/2024/NĐ-CP號法令對屬於省委常委會管理的領導幹部適用制度和政策。
此建議來自民族與宗教廳、農業與環境廳、工商廳、衛生廳、建設廳、科技廳、司法廳、內務廳辦公室、省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和投資貿易旅遊促進中心等單位。總共有21個案例,包括20名副廳長和一名中心主任。
審查結果顯示,18人申請提前退休,三人申請離職。其中,20人符合第178號法令的政策條件,一個案例正在考慮中。
據內務廳稱,省人民委員會尚未頒佈關於各廳副職數量的具體規定。然而,在組織調整後,林同省副廳長人數目前超額79人。
因此,處理領導離職意願既保障個人權益,又有助於精簡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