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將於9月5日前就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土地價格表建設項目提供建議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Bùi Minh Thạnh已簽署文件,指導關於胡志明市首次(新)土地價格表建設項目,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此,指派財政局牽頭,與農業與環境廳協調,就基於三個區域批准標準的繼承結果,併為每個區域制定土地價格表,在9月5日前提出國家預算編制建議,用於胡志明市土地價格表的建設、調整、修改和補充,以及具體土地價格確定。

同時,指派財政局牽頭,與司法局和相關機構協調,研究農業與環境廳關於根據規定通過簡化指定招標方式選擇土地價格確定執行組織的建議;在2025年9月5日前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建議和提議。

指派農業與環境廳根據規定,與司法局協調,在2025年9月5日前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關於城市首次土地價格表建設項目法規文件的頒佈程序和程序。

胡志明市168個坊、社、特區的委員會主席被指派準備土地價格數據庫,所有道路、路段的位置、區域和交界點的交易數據,與農業與環境廳和執行土地價格確定的組織協調,審查和平衡土地價格數據庫,發送給農業與環境廳,以實施首次土地價格表建設工作,確保按規定進度。

因此,根據這一指導,胡志明市將根據土地法規定組織首次土地價格表建設(新土地價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於胡志明市。

胡志明市新(自2025年7月1日起)包括168個坊、社、特區。目前,胡志明市維持應用三個土地價格表,分別針對胡志明市、平陽省、巴地-頭頓省區域,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這些價格表基於具體道路建設,正穩定應用以履行土地相關財務義務。

關於新土地價格表的建設,農業與環境廳此前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出了兩個方案的建議。

第一個方案是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指派農業與環境廳根據指定招標程序選擇首次土地價格表建設項目的諮詢單位。同時,指派農業與環境廳根據簡化程序實施首次土地價格表建設項目。

第二個方案是維持三個地方(胡志明市、平陽省、巴地-頭頓省)已頒佈的價格,整合成一個土地價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適用於胡志明市,直至市人民委員會頒佈新土地價格表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