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青年在線》此前在文章《胡志明市建議不讓學生在16:30前放學》中報道,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辦公室正在徵求廳長意見,發佈關於2025-2026學年各年級學生上學和放學時間的規定文件。
其中,學生上午上學時間不早於7點,不晚於8點。上午放學時間不早於10:30。下午放學時間不早於16:30。
文章發佈後,《青年在線》收到許多讀者的反饋和意見。其中不少家長認為,不讓學生在16:30前放學的規定不符合實際情況。
孩子放學晚,家長擔心交通擁堵,回家晚
讀者Quốc認為,放學時間與辦公時間重疊容易導致交通擁堵。
讀者Hoàng舉例:在Nguyễn An Khương學校(舊Hóc Môn區),入口道路狹窄,每當這所學校1000多名學生放學時,交通擁堵達一公里。這位讀者建議,應錯開各年級的接送時間以減少擁堵。
與此同時,讀者Linh Như反映:“我孩子上6、7年級時,7:45上學,16:00放學很合適。但上8年級必須7:15-16:30上學。許多孩子因交通擁堵,19:00才到家,非常疲憊”。
據讀者Phúc說,以前學生15:30放學,但現在16:30放學,必須額外支付俱樂部費用,造成浪費和接送不便。
一些其他意見擔心交通安全。讀者名為“有孩子在Bình Hưng Hòa小學(舊Bình Tân區)上學的家長”表示,學校門口在高峰時段常有卡車和集裝箱車停放。因此,在高峰時段放學對學生非常危險。
“這個時間規定只對公務員家長群體方便,其他家庭的學生自己上學或由祖父母接送,必須隨大流”,讀者Ana建議。
讀者Hải強調:“並非所有家長都是公務員。許多家長希望孩子早放學,以便有時間休息、參加體育、繪畫、外語學習等”。
然而,仍有意見支持16:30放學。如讀者TH“支持教育培訓廳,讓學生16:30後放學是正確的,因為在胡志明市,大多數家長都上班,16:30後才能下班接孩子”。
讀者Nguyễn Phong Phú也傾向於讓學生在辦公時間後放學,方便公務員家長。
安排圖書館、自習室或體育區讓學生等待家長
一些讀者提出折中方案,平衡教學要求、交通和家庭生活。
“上午上課時間應在8點前,放學時間約17點,但不早於下班時間30分鐘。如果還有多餘時間,可以在週三或週五讓學生早放學。
選修課如音樂、體育可以在主課後組織,結束時間不晚於19:30”,讀者Loan提議。
讀者Hao Nguyen提議上學和工作時間同步為7:30-8:00,各年級放學時間應錯開15-30分鐘,方便家長接孩子。
讀者Hoàng Thanh Linh認為,週六上午補課給家長接送帶來不便。
據這位家長說,應每天增加約30分鐘學習時間,讓學生週六全天休息。這種方式既幫助學生和教師週六全天休息,又減少交通壓力。
其他意見認為應靈活放學。“能早回家的學生就回家,還沒被接走的學生留在學校”,讀者Trần Hà建議。
同樣觀點,讀者Lê Phổ提議學校組織圖書館、自習室、體育室,讓學生等待家長,既安全又培養獨立性。
與此同時,讀者Khanh B認為高中生需要更多時間自學和參加課外活動。因此應讓學生早放學,學校仍開放,供需要的學生留下自學或等待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