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在與交通論壇和社交媒體管理員的會面中,交通警察局局長少將杜青平確認,未來交通組織的目標是減少迎面事故,車輛必須按車道行駛、正確超車並在時間限制內。

特別是在市中心,杜先生表示,交通警察部隊將與地方合作計算縮小車道寬度,結束兩車道上三輛汽車並行的狀況。目前,每個機動車道寬約3.4-3.5米,使司機容易並排行駛,而標準設計只允許一輛汽車在一個車道上行駛。

根據國家城市技術基礎設施工程的技術標準,機動車道寬度(為有發動機的車輛設計的車道,包括汽車)根據道路等級規定:特級和一級城市主幹道為3.5至3.75米;二級、三級城市主幹道和區域道路約為3.25至3.5米;而支路和小街道可能更窄,每車道為2.75至3米。實際上,當前市中心的主要街道主要佈置汽車車道寬3.25至3.5米,符合設計速度和交通流量。

交警希望縮小市中心的汽車車道

在會面中,管理員們也提出了許多建議。杜克黃(Otofun)引用了當天早上日新橋上的一起事故,當時一輛自行車逆行被汽車撞到,認為汽車司機“被冤枉”,並建議結束“大車總是錯”的先例。阮國平(OF.FB)支持禁止卡車在法雲-吉橋、河內-海防高速公路上靠近分隔帶的車道行駛,以充分利用設計速度。其他一些意見建議增加安裝非現場處罰攝像頭,以替代警察直接測速。

回應中,少將杜青平強調需要改變“大車必須賠償小車”的思維,認為發生事故時必須確定各方的過錯,並基於過錯進行賠償。他表示,局將研究縮短與事故相關的車輛暫扣時間,以避免對民眾造成損失,同時承諾在處理超速違規時保持透明。

“哪裡有交通警察,就打開信號;哪裡有攝像頭,就安裝標誌牌,沒有警察站在樹上或坐在龍門架上處罰的事情,”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