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下午,舉行了國會專職代表會議,就教育領域相關法律草案發表意見。
維持高中畢業考試至今非常必要
談及教育法草案,北江省代表團代表陳文林關注高中畢業考試和文憑頒發內容。
他承認這個問題決定非常困難,建議各機構分析、評估,明確每個方案的優缺點,以便代表有依據做出決定。
“我認為,重要的是我們設定的要求和目標,必須提高教育質量,提高教育效果。
如果保留評估環節而仍能保證質量,就必須保留。如果取消評估或取消畢業環節,而仍能保證輸出效果和當前質量,我們將考慮”,林先生說。
關於高中畢業考試和文憑頒發,興安省代表阮文輝基本同意第一種意見,即建議仍組織考試。
他認為,組織考試不僅是為了評估學生達到普通教育標準的程度。更重要的是,組織全國統一考試將創造一個更客觀的衡量標準。
“一旦創造出客觀的衡量標準來評估學生能力,將此次考試與大學、大專招生如現在這樣結合是合適的”,輝代表解釋說。
同時注意應改進考試,使其更簡潔但能全面評估學生能力。
隨後就高中畢業考試進行解釋,教育與培訓部部長阮金山明確指出,維持此次考試至今非常必要。
除了檢查學習者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外,考試還是客觀評估學生如何達到標準、滿足標準要求的依據。
“考試不僅是為了讓學習者達到畢業標準,也不僅是高等教育、大專教育機構招生入學的依據,它還是制定政策、調整整個普通教育系統政策的依據,而不僅僅是畢業問題。
因此,在此時,我們認為組織高中畢業考試非常必要”,部長肯定道。

大學可以在不同層次組織培訓嗎?
談及高等教育法草案,河靜省代表裴氏瓊詩希望法律草案補充一條關於高等教育規劃問題。
據此,應有兩種類型的大學:多學科大學和單學科大學,引導大學按專業領域深入發展。據代表稱,這是為了避免當前培訓氾濫的情況,當各大學都自由開設培訓專業代碼。
“這樣的規定可以幫助專注於特定領域,併發揮團隊能力及培訓專長”,詩女士說。
此外,代表還注意明確區分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私立領域應被視為高等教育企業,包括外國直接投資領域和國內私立培訓。
由此確定國家對教育的投資政策,以及教育與培訓部的責任和權限。
針對代表關於大學可以在不同層次組織培訓的疑慮,阮金山部長表示,在起草法律過程中,起草機構已非常慎重考慮這一點。
據他稱,以前一些大學曾培訓大專層次和職業教育層次的培訓。
“我們認為這需要,因為在銜接中,一個高等教育機構可以在不同層次進行培訓”,金山部長強調。
實際上,目前許多高等教育機構仍在專科學校和實踐學校培訓普通教育層次。
然而部長注意,如果此事不加以控制而大規模開放,可能影響整個職業教育學校系統。
因此原則上,我們應朝著大學可以培訓大專層次和職業教育其他層次的方向開放。
但僅適用於一些領域,大學(屬於技術、工程領域)或一些其他特殊專業領域可以發揮很高優勢。
部長舉例,以前理工大學曾有大專學院,培訓效果非常好。
但自從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兩個領域分屬兩個部委後,大學不允許培訓職業問題。這降低了系統的銜接性。
“我們預計應有規定進行嚴格監督;並非所有高等教育機構都被允許培訓職業教育層次。
培訓僅在一些學校和一些領域進行,此事將有更詳細規定”,阮金山部長補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