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必須合併幼兒園和普通學校?

圍繞實施合併幼兒園和公立普通學校以符合兩級政府的指導方針,教育部普通教育司司長Thái Văn Tài向《青年報》表示:

– 發佈指導是基於國會關於省級行政單位重組的第202/2025/QH15號決議、中央指導委員會關於總結第18-NQ/TW號決議的第59-CV/BCĐ號公文(2025年9月12日)以及總結決議指導委員會的第130/KH-BCDDTKNQ18號計劃(2025年9月21日)。

這些文件指導精簡機構、合理組織安排、提高國家管理效力和效率,符合地方政府兩級模式(省和鄉)。在此基礎上,教育部在教育領域發佈具體指導——這是一個直接影響民眾學習權利的領域。

* 在實施過程中,各級政府的責任如何劃分,先生?

– 文件已明確規定各級責任。據此,省級人民委員會:全面負責指導審查、制定和批准教育機構網絡安排方案,確保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地方政府兩級模式。教育廳是主導諮詢機構,指導、檢查和監督實施。

同時與內務廳協調,根據崗位方案安排管理幹部、教師和員工隊伍。鄉級人民委員會直接審查轄區內的學校和分校,組織徵求民眾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已批准的方案。教育機構自我評估、報告現狀,主動維持教學活動,確保合併過程中不中斷。

這種劃分體現了分級、分權和各級政府與教育部門之間具體責任劃分的精神。

* 許多意見擔心合併可能影響學生的學習機會,特別是在偏遠地區。教育部設定了哪些原則來保障學習者的權益?

– 指導中的核心原則是:如果居住地與學校之間的地理距離過遠或交通條件不保障,則不進行合併;必須確保學生上學的安全和便利。

不將幼兒園與普通學校合併,不將繼續教育機構與普通學校合併,以保持各級教育和教育類型的功能和任務。

貫穿的原則是:“不讓任何學生因行政安排而被落下”。地方政府有責任安排預算、升級基礎設施、支持交通工具,並優先為困難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山區、海島地區學生和殘疾學生提供政策。

為什麼必須合併幼兒園和普通學校?

* 為確保安排後的教育質量,教育部設定了哪些具體要求?

– 指導明確了五項原則,其中有兩個關鍵點:不減少教育機會和教學質量。所有安排方案必須以教育質量為核心標準,不僅基於行政因素。確保在合併學生前具備充足的基礎設施、隊伍和校園安全條件。

教育部還要求徵求社區居民意見,確保民主、公開、透明,避免引起家長、教師和學生的混亂和擔憂心理。所有步驟必須面向雙重目標:精簡組織 – 提高實質教育質量。

* 那麼教育部在實施過程中為各地提供了哪些具體支持解決方案?

– 教育部已指示各地聚焦三個主要解決方案組:優先安排預算,在接收分校學生前改造和升級主校區的基礎設施和設備。

利用行政單位重組後多餘的土地和房屋資源服務教育發展。保障管理幹部、教師、員工和學習者的制度和政策,特別是在困難地區。

同時教育部將與內務部、財政部、司法部協調,解決困難和障礙,確保安排過程有序、同步、人道且符合法律規定。

* 教育部在實施本指導時向各地傳達的主要信息是什麼?

– 教育部的信息非常明確:安排學校系統是為了更好地服務學習者,而不僅僅是為了減少機構數量。安排必須與提高教育質量的目標相結合,保障兒童的學習權利,不讓任何地區、任何對象受到損害。

這是具體化政治局關於新時期教育發展突破的第71-NQ/TW號決議精神的步驟,其中質量和教育公平被置於所有政策和行動的中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