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電文,儘管有許多解決方案,但在一些地區和省份,房地產和住房價格持續高漲,遠超居民的財務承受能力。
部分原因在於住房和房地產市場信息不足,存在“推高價格”、“製造虛假價格”的情況,缺乏價格合適的商業住房供應,而社會住房項目正在積極推進但仍不足以滿足需求…
合理規定土地使用費以避免價格上漲
為了降低房價、減少成本並增加房地產供應,總理要求集中完善住房、房地產經營、土地、規劃、投資、建設、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法律,確保同步和統一。
繼續最大限度減少行政手續,進一步加強分權和授權;研究並調整土地使用費的合理規定,防止房地產、住房和土地價格遠超居民收入。
緊急研究、制定並頒佈具有突破性、寬鬆和便利的機制,以吸引資源進入房地產市場,促進穩定、健康、公開、透明的發展;大力開發適合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細分市場。
集中、堅決指導和督促社會住房發展,以超額完成2025年10萬套社會住房的目標。
加強房地產市場的管理、經營和轉讓活動;繼續跟蹤和掌握市場信息,及時頒佈管理市場的解決方案和機制,朝著穩定、安全、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總理指派建設部部長審查法律規定,以解決實踐中的障礙。其中包括研究並提出價格控制、社會住房發展的解決方案;緊急制定低收入人群的租賃和租購住房政策。
報告五個工作組檢查、督促和解決房地產和住房項目(特別是社會住房)困難和障礙的結果;指導各省市按規定確定完成的社會住房數量。
完善“國家管理的房地產和土地使用權交易中心”試點模式方案,以便在2025年10月提交總理審議和決定。及時更新和公佈建築材料價格,準確反映成本,嚴禁投機和囤積。
數字化轉型以連接房地產交易手續
財政部被指派在10月15日前緊急向總理報告房地產稅收政策。實施數字化轉型,以在電子環境中連接房地產交易、公證、稅收和土地登記手續。
其他部委被要求完善土地規定,特別是規劃、土地使用計劃、土地分配、租賃、土地定價等,以解決土地價格的障礙。
加強國家在控制土地價格和規定土地使用費方面的作用,確保符合規定和居民收入。完善國家土地數據庫,與人口數據庫和其他專業數據庫連接和同步。
國家銀行被指派仔細評估房地產信貸,特別是產品價格高或有“吹高價格”、“推高價格”跡象的項目。制定嚴肅的定期跟蹤和檢查方案,確保以客觀、合理的方式評估作為抵押品的房地產。修改規定和貸款程序,使12萬億越南盾貸款包更方便,為35歲以下年輕人推出優惠信貸包以購買住房。
各省市審查省級住房和房地產市場指導委員會的組織結構,發展社會住房模式,為工業園區工人提供住宿用地,並在商業住房和城市項目中保留20%的住宅用地用於投資發展社會住房。
集中解決行政手續,防止停滯,檢查和監督中介活動,防止“散佈謠言”和“擾亂市場”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