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購買健康保險者的權益,根據新規定,醫療機構與社會保險機構之間將自動進行確定和支付。
衛生部剛剛發佈了指導實施政府2025年第188號法令的文件,該法令詳細規定並指導執行健康保險法的若干條款。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衛生部指導了對連續參加滿5年的健康保險參與者直接支付健康保險費用的操作。
根據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如果健康保險參與者連續參加滿5年,且年度共同支付金額超過6個月基本工資,將退還超過6個月基本工資的共同支付部分。
健康保險參與者必須攜帶發票和憑證到社會保險機構領取超出部分的款項。同時,患者還將獲得一份確認書,表明在年度剩餘時間內無需共同支付。
然而,該規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失效,屆時2025年第188號法令生效,取代第146號法令。
根據衛生部的最新指導,連續參加健康保險滿5年的參與者將不再需要辦理直接支付手續。
取而代之的是,社會保險機構將跟蹤、累計並更新患者年度共同支付的金額。當達到6個月基本工資的水平時,信息將在越南社會保險系統的數據庫上公佈。醫療機構將查詢此信息,自動為患者免除剩餘支付部分。
這意味著,一旦符合免除共同支付的條件,患者只需正常就醫,無需準備文件或等待後續支付。
根據衛生部的指導,醫療機構和社會保險機構有責任緊密配合,準確更新信息,確保民眾的權益。
如果醫療機構計算錯誤或發送數據不準確,影響患者權益,該機構將承擔責任。
如果社會保險機構未充分更新和公佈信息,社會保險機構也將承擔責任。
因此,當連續參加健康保險滿5年時,民眾將免除超過6個月基本工資的支付部分,無需提交憑證或辦理直接支付手續。
所有流程將在數據庫系統上自動執行,使通過健康保險就醫更加便利、透明,並減少患者的麻煩。



